为了确保实训教学质量,对新参加工作的教师或新定岗的技术人员,除了必须掌握本门课程的基本理论外,对所开实训内容,仪器设备的使用规则,操作步骤,实训结果的资料分析等必须深入了解,熟练掌握。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一、参加带实训课的教师或新定岗的实训技术人员,在独立带实训课之前必须将该门课程的所有实训试做一遍。并在老教师和有经验的实训技术人员指导下,深入掌握实训内容与要求,仪器设备的使用规则、操作步骤、实训资料的获取方法与实训报告的整理过程。
二、参加实训的教师或新定岗的实训技术人员,在独立带实训之前必须写出实训课的讲稿,经相关教研室审查合格后方能试讲。在试讲的同时,要进行试做以及全过程的操作,确认完全合格后方能允许独立开设实训课。
三、新开出的实训课或新购置的实训设备必须要具有经验的教师或实训技术人员进行充分准备,切实达到新开实训要求或充分掌握实训设备的性能后,再向有关人员进行讲解与示范,在此基础上,组织进行试讲和试做。
四、创意性、设计性或组合型实训,要求带实训的教师或实训技术人员必须要有较高的理论知识水平和实践操作能力,能充分回答学生的问题并能指导学生进行创造性操作实践,能指导学生进行方案的分析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