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管理条例

发布者:etcman发布时间:2016-11-15浏览次数:112

第一章 总则

一、 为鼓励和支持学生在课余时间参加开放式实训教学、科研和各类课外科技活动,提高实训教学水平,进一步加强素质教育,规范有序地做好我中心实训车间的开放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二、 实训车间面向学生开放是高等教育培养创新人才,实现素质教育目标的客观要求。实训车间开放不仅对学生技能训练,而且对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开拓能力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各实训车间都要对大学本科生进行课外开放,提高实训车间的开放率和开放内涵,最大限度地发挥教学实训资源的效益。

第二章 实训车间开放的原则、内容

三、 实训车间开放内容要贯彻因材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根据不同层次的学生和要求,确定开放内容。内容应包括:综合性、设计性和研究性实训;各类学生实训技能竞赛;学生课外小组的小发明、小制作、小论文等课外科技活动实训。提倡学生结合工厂企业生产中的实际问题自拟实训课题。

第三章 实训车间开放的管理

四、 为便于各学院学生了解中心实训车间的情况,中心各实训车间应每周安排 2 至 4 个课时开放,供学校理工以外的学生参观。

五、本科生利用开放实训车间应该是有组织的,应组成由若干人组成的学习小组,并选出一个小组负责人。该负责人的职责是与实训车间主任联系有关实训事宜,受实训车间主任的委托保管实训车间钥匙,并在实训车间工作人员不在场的情况下,负责实训车间的安全。

六、 每学期开学初和暑假前,各实训车间应将本学期和暑假期间实训车间开放计划上网公布。学生应在规定期限内向该实训车间主任提交使用申请;并报中心领导审批,由有关部门核发配套经费并组织监督检查。

七、 各开放实训车间应根据学生人数的多少和实训内容做好实训准备工作,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指导教师和实训技术人员参与实训车间开放工作。在实训研究过程中,指导教师应注意加强对学生素质和技能、创造性的科学思维方法和严谨的治学态度的培养。同时做好安全和开放情况的记录工作。

八、 学生在进入开放实训车间前应阅读与实训内容有关的文献资料,准备好实训实施方案,做好有关实训准备工作。

九、 学生进入开放实训车间,必须严格遵守实训车间的各项规章制度,损坏仪器设备的需按中心有关规定处理。

十、 学生在实训项目完成后,应向实训车间提交实训报告或论文等实训结果。实训车间应及时总结和开展交流工作,如组织开放实训车间交流答辩会等活动,促进学生实训小组之间的沟通,分享实训成果和心得体会,培养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报告能力。实训车间须做好成果收集和论文推荐、发表工作。

十一、 参与科技创新活动的开放实训项目,获得校、省、部级以上奖励的集体和个人(包括学生和指导教师),中心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并向教务处申请给予学生相应的科技创新奖励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