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践教学安全人人有责,本单位所有教职员工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政策、法令、规定,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实习规章制度。
二、实训指导人员一定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实训项目负责人要全面负责实训的安全,任何实训都要有安全防护措施。学生进实验室做实验之前,由指导教师进行安全教育,否则不准操作,从事危险性较大的实验活动,必须有两人以上同时进行。
三、实训车间要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如有运行中的仪器设备,现场不能无人监守,实训完毕离开实训车间之前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水源和火源。
四、进入作业场所,必须按依法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转动机械,不得带手套、领带、围巾或敞开衣襟袖口作业,不准赤脚赤膊。女同志要带帽子,将发辫放入帽子内。
五、教学和科研实验所用的设备、仪器设施的安全操作规程,必须有指导教师进行讲解,设备要定人,定岗操作。不准动用其它无关设备、仪器、设施等。
六、易燃、易爆物品及有毒害的物品必须由安全员统一保管,存放在安全之处。
七、实训车间内禁止使用明火,确因需要使用明火时需向中心分管副主任通报并得到许可,采取防火措施后方可使用。
八、实训车间内要文明整洁,仪器设备、材料、工具等物品要摆放整齐,保持车间、通道的整洁畅通。废旧物品要及时清理,不准堆放与实验工作无关的一切私人物品。
九、在教学和科研实验过程中,发现隐患要及时向上级报告。发生事故要及时采取抢救措施,保护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十、训练中心分工负责安全的主任,负责实训车间设备及人员的安全保护工作。实训车间主任不得将门卡,各房间钥匙转借他人或复制。